碧山遥

关于我

热爱摸鱼
solo金钱

这一篇是写给 @操千曲 的 谢谢她这么喜欢我 哈哈

顺便,《告TW同胞书》出来时候我真的,原地爆炸


林晓梅立在中式雕花的穿衣镜前,披着王耀真丝睡衣。她嫌恶地把金色的刺绣龙纹别到边上去,露出女孩子纤细的小腿。真难得,廿三年过去还是十足少女。或许人家也就是看中了这一点,她在心里吐槽王耀万年不改的审美,永远偏爱白瘦幼的死变态。为此,她特意拉直了头发,卸掉红色甲油,白色上衣搭青色过膝裙子,素颜上阵,清纯国中生模样。今日林晓梅小姐精心准备,势必把勾引这个任务顺利完成。

王耀还在浴室里没有出。他们每交欢都是一次仪式。如果时间来得及,林晓梅想他大抵是要焚香的。他走出来,身躯是格外的白,裸露在外的只有情热。玉山将倾,他含着惯常的笑替她掼好鬓发松乱。林晓梅乖乖的靠在他怀里,被他抱上床,决定此次最好一声不吭。岛内乱七八糟事情,十件有九件她在参与。她现下是来求和。哄他开心了,这样又得几天的安生。

当他摘下她鬓边的花饰时她明显地瑟缩了一下。Tiffany,小女生喜欢的摩根石,又轻巧又俏皮。

“绒花戴久了,颜色旧了是不好看了。”王耀淡笑,“自己买的?”

“别人送的。”林晓梅声音小小,却不敢说名字。现在很少人还敢找她,找她的人也多是别有用心。除了能让王耀生气的那几个还有谁呢,所以她不敢说。

“你喜欢,我可以给你买一百件一千件。再不然,故宫里也还不少。我帮你问阿京要去,不怕他不给。”王耀像是心情很好地样子,抚摩她光可鉴人的长发。

林晓梅哧哧的笑,“那可不敢。”然后她身子一僵。该死,她知道这男人嘴里一篇一篇情话都是引走她注意力的——该死。虽说不是未经世事,总归有几分痛处,她吃不住还是哭了,王家的人都生得一双漂亮眼睛,深黑,浓睫,长挑细媚。所以一哭就格外的招人怜。况她善哭,像她土地上那个大名鼎鼎作家笔下女角,一撇眼就是梨花带雨。

可是这点她哥比她更清楚,泪珠儿一晃,朦胧雾眸把心机手段藏得好严实。最要紧是她心狠,大哥没了办法只有长吁短叹。叫林小妹好得意,鼻子翘上了天。

即便是一等一的大国,又怎样?奈何不得她小女子。她自有生存之道,或许辛苦些,左不过是演戏。三分是做戏,七分是情真。愤懑是真,怨恨是真,委屈也是真——也奇怪,王湾走得早,偏一缕怨气缠在她心口丝丝不散。时日久了她几乎也以为是王湾神魂再生,不过借她肉身,对王耀一叠声地喊,你看看我,你看看我呵!你看看我折腾你恨你,便我走了,也可千万看住了。

这又与她什么相干?左右蓝营早不成气候,她还是高山族明山秀水养出来的小姑娘,年纪轻轻无知无畏。当然分毫不记得,恩恩怨怨痴痴缠缠,金陵故事秦淮烟水。

所以,她也许会怨,只是由头不同。她怨王耀不肯放手,明明又不是同个人。拿个小姑娘骗自己,有什么意思?

当然这话她不敢再提。老男人说一不二惯了,不准别人驳他的面子——只好轻轻地哼一声。她伸手去拨王耀的碎发,被王耀抓住手臂,那样的力道,永远是带着不管不顾的气势,落下去却是极其温柔。他是从来不肯弄伤她的,一点痕迹也不许有。

“别乱动。”王耀说。

她百无聊赖地顺着王耀的意思摆成他喜欢的姿势。幸而王耀于这件事上比较传统,比本田菊强。又是绳缚又是道具的。她只是让自己呈现出极致的服从,柔艳的、惊心动魄的曲线,在安静得可怕的世界里像是他唯一能拥有的事物。但是他像所有的男人一样,进入时那么坚决,不允许自己的猎物有任何一丝的拒绝。

她咬着唇不肯做声,这是她唯一的一点抵抗。他的指甲修剪整齐,从她身上过时仍是冰凉的。那真是双好看的手,弓也拉得,画也作得,酒也饮得。连从她花园经过,都是优雅的,带来快感像引爆烟花一样,无法阻挡的美丽。她低低呻吟,觉得他指尖简直能搓出火花。他不曾说话,但是他的每个动作都像在作一首诗,一首热情洋溢的诗,歌声和乐曲从她身体里倾泻出来。

空调温度是十七。但林晓梅热极了。她想停止,但她知道凭她现下喑哑音色命令王耀是不可能的。她比个休战手势,王耀点头却未暂停,而是把束发的丝带扯下来,青丝散漫,惊艳众生。

林晓梅目眩神迷,随即有一丝暗喜,这等要相貌有相貌要财力有财力的男人,还不是在她床上吻她的手?王耀用丝带捆住她的手结了一个死结。她醒悟,想要挣扎一下,又想到自己本来要就要曲意逢迎,没奈何,一双长腿缠得更紧更热情。她以为这样是讨好,没成想反惹怒了王耀。先前的柔情消散干净,他的攻势变得稳准狠,就像……几十年前,他似乎也是这样……林晓梅被快感带走了全部心神,却还努力的回忆着,好像他曾经也是这么熟悉的动作……南京城里,醉生梦死。她摇头。那不是属于她的回忆。

那时他吻着她烫卷的头发,听她哭泣,对她说:“千山万水,你也必当回来。”楼外是欢呼和丧钟,他却仍执着于那张娇丽面孔。要不够,要不够的。

现在他说:“我没有教过你。我何曾教你讨好男人,你也不必拿在别人那里学会的在我面前像个槟榔西施发姣。”

林晓梅听着听着像是被打了一耳光。她犟,回了句“那姣婆遇上脂粉客,这是你自找的。”有泪水从她面上落下,王耀一一吻过,她侧过脸去又被王耀扳回来。

他说:“看着我。”

她哭着点头,回应她的是王耀沉默的垂首。她以为他昏昧,望进眼神才知道他锐利而空洞的注视。他在透过她,去寻望一个早不存在的虚影。海角的少女,笑靥和头发在海风里飞。原来——他知道,他一直都知道。王湾的的确确是走得太早了,留在她面孔上那些高傲和优雅都荡然无存。王湾是即便委身于人也不改名媛作风的,哭都还遵循着前清的规矩,不让自己太失态。不像她,纯然是心性脆弱,被人恐吓就只会给人像个布偶娃娃牵着走,失了心智。

忽然有一丝怜悯从心底生长出来。她轻轻地说:“她其实想你的。她走的时候,让我学安分别惹事端。”

王耀一笑,“以前最不听话就是她,想不到她会这样和你讲。”其实多年过去,青春靓丽最难记,就像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还存留着英挺军装的一张黑白相。跟她一起发黄,起皱,过着过着就没了。日子是过不完的,他走过这许多年,也算见过好多人,知晓好多事,风月滋味更是尝尽。区区一小岛,原占不住什么地位,那所谓的岛链说破了不过一张纸。偏他不舍得,上了年纪的人,对这些年青时分的故事最珍惜。忘一点就少一点,所以他宁可把林晓梅捧在手里面子做足,一手是玫瑰一手是刀。至于细枝末节处,他也管不着了。他想着那美人临终时,怕也不肯病榻久待的。她最爱美,大抵是一整套珍珠头面穿戴整齐,旗袍一个角一个角熨好才肯上身。她说了,回去就要当姨太太卖笑,那还是海岛上面待的痛快。岂不知今日,还是要以色侍人。

说来七十年,说来也只是一霎眼。

林晓梅有心去装,王耀也乐意捧场。来来回回的口水战,都懒怠去看,其实是星星点点的爱意,还不肯尽数丢了。他实在舍不得,千娇百媚起来,她伧俗却逼人艳光。他手指越收越紧扼住她咽喉,直到她呼吸都细弱,双颊泛起不正常晕红色。他凝神去看,才缓缓地渡一口气给她。他要她生死都在他手上,只有哀求他,臣服他,顺从他,才能苟活,才能求生——难启齿的隐痛,难诉说的衷肠,都付在这一场故事里。

他看那少女一双黑白分明秋水眼,茫然无知的清澈。他笑着,又叹口气。

一场烂尾的情史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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